负责部门:
- 财务处
每周一、二、三收单,10个工作日后电话通知报销日期。
部门业务包括部门各类经费、纵向、横向各级各类科研经费等的报销事宜,均采用预约报销形式。
⒈行政经费预约报销收单:请填写好“行政经费、办班经费预约报销支出明细表”,附上按规定手续签字的原始凭证(发票、签单、固定资产增加单等),分别列明张数,财务收单人员核对张数、原始凭证后,由报销人员填写预约报销单,待财务人员按预约顺序审核后,电话通知报销人员,报销人员须按约定日期至中心柜台取款。
⒉科研经费预约报销收单:请填写好“科研项目预约报销支出明细表”,附上按规定手续签字的原始凭证(发票、签单、固定资产增加单等),分别列明张数,财务收单人员核对张数、原始凭证后,由报销人员填写预约报销单,待财务人员按预约顺序审核后,电话通知报销人员,报销人员须按约定日期至中心柜台取款。
可办理时间:
周一至周三9:30-10:45,11:30-15:45